各基层工会: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的通知》黔教办函(2014)144号文件精神,现将学习内容转发你们,供在工作学习中参考借鉴。 各基层工会要不断深化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贵州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暂行)》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本学院本部门工作现状与调研报告相对照,找出自身的不足,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请将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情况于2014年10月24日前报送校工会(电子邮箱:zgzj_gh@163.com)。
校工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