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工会转发《贵州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省直各学校(附院)工会、各市州教育工会、省直管县(市)教育工会: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现将《贵州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黔工总字[2015]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doc
贵州省教育工会
2015年3月9日